moby321的私隱條款

1. 私隱政策

政策及實務聲明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法例第486章)管制資料使用者(例如利卓移動應用有限公司)使用其在香港收集的個人資料。此聲明書闡釋在此條例下本公司的責任及閣下的權利。

2. 本公司持有的個人資料

2-1. 本公司所持有個人資料,如姓名、電郵地址、出生日期、姓別及電話號碼等資料,乃是由閣下登記本公司程式(moby321、有機情緣)時直接提供。其餘資料如使用習慣、交易資料、行踪等則由閣下使用本公司程式服務時所產生或累積所得。

2-2. 使用本公司程式時(moby321、有機情緣)會自動接收並紀錄伺服器數值,例如網路協定位址 (IP Address)等。

3. 個人資料的運用

3-1. 本公司收集及使用閣下的資料,主要為閣下提供服務、適合閣下的廣告及網頁內容、為提供你所要求的產品或服務、改善我們的服務,或為經營及發展本公司或其相關公司的業務,或為任何相關目的。

3-2. 如有需要,本公司可能把閣下的個人資料轉移予第三者,如僱員、相關連的公司、合營伙伴、代理人或聯營公司,而該等第三者必須對本公司承擔保密責任。該等第三者只可以按照提供資料時規定的用途使用該等資料。

4. 資訊共享及披露

4-1. 本公司不會出租、出售、或透露你的個人資料予他人或非附屬公司,除非已得到你的同意,或為向你提供你所要求的產品或服務、或在下列的情況下:

a. 將資料提供予有誠信的或與本公司有保密協定的合作夥伴;這些公司可能會用你的個人資料通知你有關本公司或其夥伴的產品和服務資訊。然而, 這些公司並沒有分享這些資料的獨立權利。

b. 回應傳票、 法庭傳令、 或法律程序、或為回應、制定或行使我們的法定權利或對索償作出辯護。

c. 我們認為有必要分享有關資料以協助調查、預防、或就非法活動採取行動、懷疑詐騙、或因事件涉及或威脅到任何人的人身安全、以及在防止違反本公司產品的使用條款或違法之行為。

d. 屐行法律責任,如協助防止罪行發生、調查案件等。

e. 在收到有關方面按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58條下提出的要求。

f. 如果本公司被其他公司收購或與之合併,我們會將您的有關資料移交至新公司,並按新公司的私隱條款保障閣下之個人資料。

4-2 . 本公司按據個人資料發放目標廣告。廣告客戶(包括廣告代理公司) 可能假定與廣告作出互動的人,或觀看、或點擊該目標廣告的人皆附合廣告目標人士的標準。

4-3. 本公司不會因為您與廣告作出互動,或觀看一個目標廣告而向廣告客戶提供任何用戶的個人資料。但如果您觀看或與該廣告作出互動,則表示您同意廣告客戶有可能假設你符合該廣告目標客戶群的標準。

4-4. 按照你的設定,本公司的程式(moby321及有機情緣)會於你的帳戶資料網頁內顯示你的個人資料,同時,亦會於某些情況下展示你的資料。

5. 資料的轉移

本公司可能儲存,處理及/或把個人資料轉移到香港以外的國家或地區。資料會被轉移給香港以外的其他成員公司或業務伙伴,作資料數據管理及業務上的用途,尤其是作為外判機構替本公司進行的某些資料處理的用途。通過使用本公司的程式(moby321及有機情緣),您同意本公司把您的資料轉移到香港以外的國家或地區。

6. 保密和安全

我們認為有合理需要與你聯絡,為你提供產品 / 服務 / 因其他工作關係等,有合理需要的僱員才可得悉你的個人資料。

我們有一套實質的、電子化的及程序化的保安措施附合保護個人資料的規定以保障您的個人資料。

7. 閣下的權利和義務
閣下有權知道本公司是否持有閣下的個人資料,並可以要求本公司提供該等資料的副本及更改等資料閣下如欲查閱或更改本公司所持有閣下的個人資料,請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要求。本公司可能向閣下收取處理該等要求的合理費用。

8. 私隱政策的修訂

本公司可以隨時修訂本私隱政策。如果我們在使用個人資料的規定上作出大修改的話,我們會在網頁上當眼的位置張貼告示,通知你有關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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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任何查詢及建議,歡迎與本公司客戶服務部聯絡。

利卓移動應用有限公司
公佈日期:2008年7月2日